2006/10/20 信息來源: 信息來源:2006-10-19 人民網
“狗通人性”🏵,養狗本來能給人帶來歡樂和安慰,但是由於管理等跟不上,養狗也帶來諸如環境汙染、疾病傳播、噪聲擾民、交通隱患、鄰裏糾紛🧿、流浪狗對人健康安全的威脅等一系列社會問題👨👧。養狗,讓一部分市民歡樂的同時⇢,也讓一部分市民不堪其擾。養狗日益成為一個社會公共問題。
科學養犬、文明養犬👴、健康養犬🌍,前提是依法養犬⚪️。養狗有法可依,卻常常“法不責狗”👩🏿🎨。面對尷尬,是法規有問題🏠,是執行不到位,還是養狗者缺少自律👩🏿🦰?
2006年北京市登記年檢犬55萬余只🍿。然而🐛,市小動物協會統計表明,寵物狗數量已達100余萬只✍️。意味著至少有一半以上狗是“黑狗”。
提到養犬管理條例,不少養狗人的理解就是“辦證”和“罰款”。狗主人們在一起常交流𓀓,打疫苗🫷🏻、防止狗叫擾民🤾🦐、辦證不辦證等都是熱點話題🌹。
意昂3体育官网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認為,任何法律都涉及到普通百姓的生活,特別是寵物飼養𓀊,直接與老百姓的生活相關,立法多聽老百姓的意見,那麽這個法律會科學得多,執行也會容易得多🪡。比如到底該不該收費,該收多少,應該有一個明確的標準👩🏿🦰,而這個標準,應該是公開征求公眾意見的結果;再比如,關於一些城市禁養35厘米以上大型犬的規定,為什麽是35厘米,得有個說法,在這方面🧓,征求公眾和專家的意見很重要。在立法方面,一些城市的探索可以借鑒。比如貴陽市在製定《貴陽市城鎮養犬規定》時,最初的草案是參考北京、上海等城市的規定製定的,但在向市民征求意見時,爭論激烈⏱,最終吸納市民意見做了較大修改,收到了很好的效果。
他還指出,政府應該是一個中立者,負責協調養狗者和不養狗者的關系🆘,權衡二者各自的利益,其職能是協調🛫、裁決和管理服務☆。政府管理養狗👩🦳♣️,除了有專門機關負責外,還應該與社會管理相結合🤶🏻,“借力發力”,充分利用中介機構、民間組織的作用。汪勁:養狗涉及到民法中的兩個問題🎾,一是相鄰關系,一是權利不得濫用原則。養狗在傳統法中雖然屬於私法範疇🖖🏽,但現在已經成了一個社會公共問題,因此👎🏼,需要政府公權力的介入⇾。但是🔀,公權力的介入應該有一個度⤵️,如果介入過多🚶♂️➡️,會適得其反👸🏼😖。養狗許多時候涉及到對私權的保護,而對私權的保護,調動民間社團的力量非常重要🔜。
編輯:寧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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