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8/20 信息來源: 光華管理學院
編輯:悠然 |厲以寧教授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最早提出和研究股份製的學者,“厲股份”這一稱呼也廣為人知......但很多人或許並不知道,近期備受熱議的“第三次分配”,在中國最早也是由他提出。
8月17日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會議提到“三次分配”,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註。這一理論,在國內最早是由意昂3体育官网光華管理學院創始院長厲以寧教授提出。1992年,他在《論共同富裕的經濟發展道路》一文中,首次提出“影響收入分配的三種力量”,在1994年出版的《股份製與市場經濟》一書中又做了進一步闡釋。他表示,收入不應只有市場、生產要素進行首次分配,而是要政府加強調節、引導慈善事業的“三次分配”,通過“三次分配”可解決收入分配難題。
厲以寧教授迄今已出版50多本經濟學專著,對於“第三次分配”的研究也一以貫之。在《超越市場與超越政府——論道德力量在經濟中的作用》《經濟學的倫理問題》《文化經濟學》等書中,厲以寧教授又從經濟、倫理、文化等不同角度對“收入分配問題”進行了更深層次的探討與思考。
摘自1992年厲以寧發表的《論共同富裕的經濟發展道路》
01
市場和政府以外的“第三種力量”
近期舉行的中央財經委員會會議提到“三次分配”有何深意?經濟學家們普遍認為,這一明確的信號與“十四五”期間“縮小收入差距、推進共同富裕”的目標直接相關。會議指出,“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,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,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系,構建初次分配、再分配、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製度安排”。會議強調,“我們正在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邁進,適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,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,必須把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作為為人民謀幸福的著力點”。
如何實現“全體人民共同富裕”,是厲以寧教授始終關註與研究的問題。2018年出版的《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經濟:1978—2018》一書,集結了厲以寧從改革開放至今的40篇代表性論文。其中,在《實現國家富強、人民富裕這一光榮而艱巨的歷史任務》一文中,厲以寧教授深刻分析了“富強”的內涵與現實意義,並提出“爭取實現最大的製度紅利——社會和諧紅利”,並用專門章節對“三次分配”進行解析。
厲以寧教授指出,所謂“第三次分配”,是相對於“第一次分配”和“第二次分配”而言的。市場主導的分配是“第一次分配”,是指在市場發揮調節作用情況之下,參加工作或進行投資的人,按市場規律取得自己的那一份收入。但由於每個人獲得的收入多少不一,總會形成收入的差距,而收入差距過大是不利於社會和諧的,於是就會有“第二次分配”。
“第二次分配”是政府主導下的收入分配,是指政府依據法律、法規和規章製度、政策等進行收入調節。比如,征收的個人所得稅、企業所得稅等,也包括了對於財產較多的人征收的財產稅(如房產稅),對於貧困戶則給予津貼、補助等,都屬於“第二次分配”。政府通過收入的調節來縮小社會上的收入差距。通過這種方式,每個人的收入都成為稅後收入,而低收入人群不僅不用繳納所得稅、財產稅,而且還能得到政府發給的津貼或補助。
“第二次收入調節”以後,社會上還存在較大收入差距,這時就進入“第三次分配”。“第三次分配”,通常是指基於道德力量作用的收入再分配,包括通過社會公益事業把人們捐贈的錢財用於幫助低收入家庭,也包括人們自願從事的幫助低收入家庭脫貧的捐獻,如幫助孤寡老人、病人、殘疾人、兒童,還包括人民自願提供的各級各類學校的獎學金等。此外,在針對洪水、地震、泥石流、長期幹旱的地區救災活動中,也會有不少人或向慈善機構捐獻,或自行向受災群眾捐款,這些都屬於“第三次分配”的範疇。根據西方發達國家的經驗,“第三次分配”的捐款數額是逐漸擴大的。中國也有相同的趨勢,相關的法律法規正日益完善。
“第三次分配”與倫理、文化息息相關。厲以寧教授在《中國經濟發展需要註意的幾個問題》一文中,專門列出“重視第三種調節——文化調節”一小節。他提出,在我國過去的幾千年歷史中,相當多時期處於動蕩階段。那時市場是失靈的,政府是癱瘓的,但社會之所以得以延續下來,靠的就是道德的力量。有了市場調節和政府調節後,道德調節也應發揮作用。我們要重視第三種調節,即通過道德力量來調節,也就是文化調節。
02
如何做好“三次分配”?
厲以寧教授認為,在“第一次分配”和“第二次分配”之後,社會協調與發展方面依舊會留下一個空白。不管留下的空白較大還是較小,都意味著在社會協調發展方面還有一些工作要去做。因此,從收入分配的角度來看,“第三次分配”的重要性就突出了。由於“第三次分配”是人們自覺自願的一種捐贈,因此它的影響是廣泛的,它所發揮作用的領域是市場調節和政府調節無法比擬的。
關於“如何做好三次分配”,厲以寧教授也指出過解決路徑。
厲以寧教授表示,第一次分配中,可以通過三個途徑來解決收入分配問題:第一,提高最低工資標準。因為物價上漲,最低工資標準不提高,當然無法提高勞動收入水平,那麽勞動收入占國民收入的比例就下降了。而且一旦最低工資標準有所提高,其他相應工種和等級的工資待遇就會提高。第二,農產品銷售價格要逐步提高。在農村,種糧食是最不掙錢的,種糧食的人是很窮的,所以農產品銷售價格需要逐步提高。第三,要大力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,推行農業產業化,讓農民從延伸產業鏈條中得到更多實惠。
厲以寧認為,在第二次分配中,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考慮解決收入分配問題:第一,對貧困戶和災民進行救濟。政府要加大對貧困地區扶持力度,出臺有利於縮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措施,根據各地區的不同情況,實施不同的扶貧項目。第二,利用稅收調節。如個人所得稅問題,不僅僅在於提高征稅的起征點,更重要的是根據家庭的負擔,根據家庭的收入來調節稅收。因為單身的人與有家庭有孩子的人,他們的負擔是不一樣的。第三,現在是到需要考慮遺產稅、贈與稅這樣一些問題的時候了,這是第二次分配需要著重解決的問題。
關於第三次分配,厲以寧表示,凡用於公益事業的捐獻,應該免稅,讓更多的人把自己的財產用於公益事業,這也是國外的一些經驗。從第三次分配著手,相信可以縮小現在的貧富差距。
收入分配問題,事關人民切身利益,也關乎改革發展穩定之大局。第三次分配也越發受到高層和各方關註:2019年,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,重視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,發展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;2020年,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再次提出,要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,發展慈善事業,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;此次中央財經委員會會議再次釋放出重要信號。經濟學家們認為,要進一步擴展第“三次分配”的範圍,增加個人捐贈的規模和總量,將潛力發揮出來,還需要製定好相關的製度和政策。
厲以寧,男,漢族,中共黨員、民盟盟員,1930年11月出生,江蘇儀征人,意昂3体育官网光華管理學院名譽院長、意昂3体育官网文科資深教授,曾任民盟中央副主席,第七屆、八屆、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,第十屆、十一屆、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會委員。他是我國最早提出股份製改革理論的學者之一,參與推動我國國有企業產權製度改革,主持起草證券法和證券投資基金法,參與推動出臺非公經濟36條以及非公經濟新36條,對我國經濟改革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。另外,在國有林權製度改革、國有農墾經濟體製改革以及低碳經濟發展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貢獻。榮獲教育部第六屆及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(人文社會科學)一等獎。2018年12月18日,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上,被授予“改革先鋒稱號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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